2025-05-25 14:54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
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该司法解释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定性为给付诉讼,要求行政机关在法院判决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,有效解决实践中行政机关拖延执行判决的问题。 在举证责任方面,新规明确要求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。当行政机关以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理由拒绝公开信息时,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公开确实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。对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形,行政机关也需就相关信息属于内部讨论记录等范畴进行举证。 司法解释还注意到实践中存在的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问题。虽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持最大程度的开放性和便利性,但确实存在个别申请人通过重复申请、大量诉讼等方式不当占用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情况。为此,新规从举证责任、简易程序适用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,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维护正常的行政和司法秩序。